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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辽宁省青年教育科研骨干遴选工作的通知

2013-05-16

关于做好辽宁省青年教育科研骨干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教育局、各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 市教育局所属各学校:

为加强教育研究梯队建设,提升全省教育研究能力,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教育决策支撑体系建设工程”的意见》,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青年教育科研骨干遴选工作,并下发了《关于遴选青年教育科研骨干的通知》,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我市进行此项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者须为本市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教育科研机构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2.申报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小学高级、中学一级及高校中级以上职称)。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备以下条件中的3项:

(1)近五年来主持并完成过市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

(2)近五年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2篇以上教育科研文章或出版过学术专著。

(3)近五年来获得市级二等以上教育科研成果或教学成果奖励。

(4)近五年来在教育教学实践与教育科研工作中取得了较突出的业绩,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二、报送要求

1.申报者需报送的材料

申报者须填写《辽宁省青年教育科研骨干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同时提供申请表的电子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课题、成果与获奖等佐证材料的复印件一份。

2.材料报送程序及要求

(1)各区市县所属学校申报者的上述材料,由所在区市县的教育科研机构按照相关条件严格把关,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给大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提供《申报汇总表》1份及电子版。

(2)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申报者的上述材料,由学校教育科研部门按照相关条件严格把关,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后,连同《申报汇总表》1份及电子版,直接报送给大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3.报送时间

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受理时间为2013年6月15日至20日,逾期不予受理。

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申报。

4.申请材料报送地点与联系方式

报送地点:大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402房间(大连金融中专四楼)。

电子邮箱:dljyghb@163.com(各区市县、各局直学校电子版的《辽宁省青年教育科研骨干申请·审批表》和《申报汇总表》可直接打包发送到此邮箱)。

联系人:姜 旋   电话:84649424   15840865707


大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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