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窗口

Party Affairs Window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工二街1号

电话:0411-84404245

邮编:116021

https://www.dlcxsj.com

E-mail:dlcxsjcom@163.com

党务公开
当前位置:
党务窗口  -  党务公开
大连市普通高中创新实践学校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2012-11-06

大连市普通高中创新实践学校 大连市信息高级中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一、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具有增强党员组织观念,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意义。

二、党员应自觉按月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须经支部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交,预交或补交,但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

三、根据党章规定、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要求及教工个人的收入情况,按比例计算应缴党费数额。

四、党员除按标准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讨论核实,报学校党总支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五、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六、党费由专人(党总支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管理,建立专账。支部按季度向学校党总支上缴党费,学校党总支每年向上级组织上缴党费,收缴情况应向党员定期公布。

七、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时,须先交清党费。

八、党费管理人员因工作调动离开原支部或离职,须结清党费账目,并向接替人员或党内直接领导办理移交手续。


2012年11月16日




版权所有 © 大连市普通高中创新实践学校 辽ICP备12007392号-1 技术支持:科曼科技

学校电话:0411-84404245 E-mail:dlcxsjcom@163.com

扫描二维码登陆手机网站

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平台